电力销售模式

2025-03-04 14:06:31   阅读量: 来源于:w66AG旗舰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 号)等规定,以下发电项目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答:如果相关发电项目属于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或属于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可以㊣不用办理许可证。

  答:项目装机容量6MW 及以上的光伏项目,如果核准文件(批复文件、备案证书、登记备案证明等)明确为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属于许可豁免范围,无需办理许✅可证。

  答:发电机组类型按大类分为“火电、水电、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水电除外)、其他”。其中,火电细㊣分类型包括燃煤发电、燃气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燃油发电、煤矸石发电、其他火电;水电细分类型包括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可再生能源发电(水电除外)细分类型包括风电、光热发电、光伏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垃圾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其他细㊣分类型包括瓦斯发电、余温发电、余压发电、余气发电、其他发电。

  答: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请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机组类型、机组容量、机组设计寿命不同的应分开登记)。

  登记单台机组的电力销售模式,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